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所需资料

信息来源: 发布时间:2012-10-19

广大教职工:

为缓解教职工的购房资金压力,经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调,准备10月为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。请教职工按照附件上要求对照自己的情况准备好相应的资料,于20121023日至24日交主楼1035室刘老师处。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,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时上交提取资料,不要影响整个提取工作的进行。如有不明之处,可拨打语音电话96736咨询、或登录网上进行查询(网址:www.xazfgjj.gov.cn、校园网国有资产管理处办事指南)。

资产科联系电话:82330084

        人:刘老师

 

 

国有资产管理处

20121018